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6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6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生〔2026〕258号),党委学生工作部现组织开展2026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请各位班长按照《中山大学环境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奖助金评定实施办法(2024年3月修订)》组织本班同学评审。
一、参评范围
博士、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学年动态评审对象是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以及非在职全日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培养计划”国家专项计划的研究生(详见参评名单)。
奖助金学年动态评审对象不含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国际学生、通过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入学的港澳台学生以及在职定向就业(委托培养)学生。
新生奖助金由学院参照入学成绩、是否调剂进行评定。除硕博连读学生外,其他新生不提交材料。
二、评审程序
第一阶段
(一)8月20日参评者向班级评奖小组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备注:本次先提交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20日期间的成果、奖项、荣誉等】
1.申请人申报成果信息。
(1)成果信息包括:论文、专著、专利、参与科研项目、参加会议证明、获奖证明(可按照其他科研奖项填报)。填报方式:网页端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gms.xiaodajizb.com/),路径【成果管理】-【成长数据采集管理】-【学生填写和修改成长数据】。
2. 申请人提交奖助金申请
(1)申请人提交申请。填报方式:网页端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gms.xiaodajizb.com/),路径点击【奖助学金管理】→【奖助金管理】→【奖助金申请】→【申请】,申请后如确认8月21日至31日期间无新增成果可提交至导师、学院审核,如有新增成果,建议9月1日后提交申请。
(2)申请人填写(1)附件1《环境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加分汇总表》)并提供相应电子版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提交说明:①论文:提交文章小妲己直播,用红笔圈出申请人姓名、标记作者次序和导师,并附上中科院查询到的期刊分区。②专利:提交公开专利的小妲己直播,用红笔圈出专利号、申请人姓名、次序。③相关竞赛奖励:标记申请人姓名、次序、是否集体类。④参加国际/国内会议:标记申请人姓名、会议手册等证明。以上材料(汇总表和证明材料)须压缩后命名为“学号+姓名”后打包发给班长/团支书(班委自行公布一个收集方式)。
(二)成立班级评议小组,完成第一阶段班级评议。
1. 8月15日前组成班级评奖小组,并报学院研究生秘书郑老师备案。班级评奖小组组长为班长或者团支书,成员由班委及至少两名学生代表组成,班级评奖小组需认真审核所有材料,如后期有不配合评奖工作的,组长可重新安排人选,备案即可。
2. 8月21日至8月27日,班级评奖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需根据评分细则对每位参评者成果进行初步评分,按分值高低进行排序后向班级学生予以公开。
3. 8月28日至8月31日,班级公示情况。涉及争议项评分单独标注,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奖助金初评小组审议。各班汇总本班材料并提交到学院公务云盘(//pan.xiaodajizb.com/link/AABC61F2A6442746B7AA35955A50A79EE1,文件夹名:2026年奖助金评选(班级提交),有效期限:2026-08-31 00:00,提取码:0831,命名“年级+专业+培养层次”)。
第二阶段
(三)9月1日至9月3日12:00前参评者向班级评奖小组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提交8月21日至8月31日的新增材料。提交材料要求同第一阶段,新增电子版材料务必标记黄色底纹,方便班级评审小组审查,并留意收集补充材料。
(四)9月3日至9月6日班级评议小组完成第二阶段班级评议并公示。涉及争议项评分单独标注,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奖助金初评小组审议。班级有新增材料后汇总至[email protected]。
(五)9月7日至9月9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奖助金初评小组审议名单及材料。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奖助金初评小组成员由学院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兼职辅导员、学院研究生会干部代表等组成。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奖助金初评小组将审核各班级提交材料。
(六)9月10日至9月13日研究生奖学金、奖助金工作小组完成评审。评审完成后将公示5天。
三、其他说明
(一)除了参评国家奖学金之外,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奖助金初评小组对参评者按环境科学与工程二级学科(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和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进行分类和排序,同时根据每年奖学金的分配名额确定获奖者初评名单。
(二)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奖助金评定委员会确定获奖名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奖助金评定委员会成员为:分管学院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分管学院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各系分管研究生教育的系主任或系副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学生代表。
备注:1. 延期毕业的学生(即不在学制内)不评审。2. 2026级新生无需填报系统。3. 硕博连读学生按博士新生评选,提交电子版材料。
(三)学术成果统计时间范围: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逾期未提交至班级进行公示的成果不再补交。
硕士专业必修课《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进展》《环境科学与工程前沿讲座》《专业实践》和博士课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进展/杰出学者讲座》《环境科学研究方法论及科研实践》《环境工程实验方法与技术》课程成绩不参与学业成绩加权平均。
所有研究生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或提供去年已经参评材料者,将依规处理。
附件:
1.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成果汇总表
2.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
3. 奖助金模块操作手册
(联系人:郑锦怡,020-39332686、黄焱宁,020-39332742)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8月4日
